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(以下简称“十四五”规划《纲要》)以及我委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《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(REITs)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40号文”)等要求,现就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(以下简称“基础设施REITs”)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认识,加强引导
(一)深刻理解基础设施REITs的重要意义。“十四五”规划《纲要》提出,推动基础设施REITs健康发展,有效盘活存量资产,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。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,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丰富资本市场投资品种、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效手段,对于推动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,构建投资领域新发展格局,具有重要意义。各地发展改革委应将基础设施REITs作为重点工作,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,积极推动项目储备,帮助解决问题,促进市场培育,充分调动各类原始权益人的积极性。
(二)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工作力度。各地发展改革委应充分发挥在发展规划、投资管理、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经验,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,推动基础设施REITs市场健康发展。
(三)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。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政策解读,